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社会组织的“倍增计划”,争取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实现社会组织数量翻番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》,苏州市民政局四措并举,大力发展我市社会组织。
一是制定倍增发展规划。要求各地坚持全国争先、全省领先的指导思想,认真按照“倍增计划”要求,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及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,制定发展社会组织、实现数量倍增的规划,确定科学的发展速度,明确推进发展的政策性举措,确保“倍增计划”的顺利实现。
二是创新注册登记方式。(1)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。争取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达到每个城市社区3家、农村社区2家。(2)鼓励公益慈善、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类组织注册登记。(3)发展地域性基层组织。
三是拓展“直接登记”范围。深化“直接登记”的内涵和外延,积极拓展民政部门“一体化管理”范围。探索性登记“社会企业”。
四是加大培育支持力度。(1)推动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。(2)推进政府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。(3)强化培育机制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