浓浓碧螺春 发表于 2016-6-19 00:04:00

会费管理制度

会费管理制度 会费是本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。为按本会章程做好会费的收取、使用与管理工作,制定本制度。第1条本会会员,须按本会规定的会费标准按时缴纳会费。第2条本会在收到会费后,即向缴纳人开具财政部印(监)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据。第3条会员须将缴纳会费的发票号记录在会员证后的“缴纳会费记录”栏目中,作为查阅凭证。第4条会员无特殊理由,1年不缴纳会费、又不及时补交者,将视为自动退会。第5条本会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,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。第6条本会会费的使用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    财务收支情况,在理事会换届时按民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。第7条本会会费及其他来源经费(政府拨款和资助等),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服务范围和义工事业发展,不得在义工中分配。第8条本会会费及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作他用。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雪莲花助学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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